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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民士达披露2024年 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从事体外诊断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客户服务,自成立之初起就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体外诊断产品与服务。公司产品主要用于为医疗终端提供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预测的诊断信息。
公司专注于体外诊断行业28年,现已根据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需求建立了纳米磁性微球研发、试剂关键原料研发、全自动诊断仪器研发及诊断试剂研发四大技术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在具有领先优势的免疫诊断产品线款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及199项配套试剂,其中已取得欧盟准入的化学发光试剂188项。截至目前,在国内市场已获注册的化学发光试剂172项(共245个注册证),配套试剂涵盖肿瘤标志物、甲状腺、传染病、性腺、心肌标志物、炎症监测、糖代谢、骨代谢、肝纤维化、自身免疫抗体等检测项目。
在积极拓展的生化诊断产品线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器及61项配套试剂,其中国内已获注册的生化试剂61项(共85个注册证),配套试剂涵盖肾功能、肝功能、特种蛋白、脂类等检测项目。
分子诊断产品线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部分核酸检测试剂产品取得CE准入,2021年公司新增了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和核酸提取试剂盒两项产品;2021年下半年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免疫层析快速检测诊断平台的建设;上述分子诊断和胶体金试剂部分产品已在取得准入许可的国家或地区实现了销售。
2022年6月,公司首个凝血试剂产品获得了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截至目前公司共有包括凝血四项在内的共7项凝血诊断试剂取得注册证书,以上产品注册的获批丰富了公司检测试剂的产品类型,有利于提升公司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供给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已在国内外建立起稳定的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凭借产品技术与服务优势,公司已为国内1,535家三级医院提供服务,国内三甲医院的覆盖率达57.46%(依据2023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3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提要》数据计算);在海外市场,公司已为152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终端提供服务。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鉴于报告期退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王晟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所以公司无该数据。
报告期内,随着第二季度国内医疗机构的诊疗人次的逐渐恢复,带动了体外诊断检测需求的稳步增长;2023年7月底开始的国内医药行业反腐集中整治,有利于净化商业环境,加快具备产品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市场增长步伐。安徽省牵头的省际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有利于加速国产替代,提升市场集中度。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区域化管理模式和本地化运营推进及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带动了公司海外业务保持平稳快速的增长态势;公司坚定发展战略,持续开拓国内和海外市场,实现经营业绩如下:
国内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延续了2022年的国内市场销售策略,通过高速化学发光分析仪MAGLUMIX8、MAGLUMIX6的持续推广,有效拓展了国内大型医疗终端客户数量,带动了常规试剂销量的稳步提升;报告期公司服务的三级医院数量较2022年末增加了155家,其中三甲医院客户数量增加了67家。2023年国内市场完成了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装机1,465台,大型机装机占比为63.34%。随着中大型终端客户数量不断增加,带动国内试剂收入及单机产出的快速提升。报告期内,国内主营业务收入26.01亿元,同比增长了25.53%,其中国内仪器类业务收入随着大型发光仪器及流水线相关产品销量的增加带动国内仪器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33.53%,高于国内业务整体增速;国内试剂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3.73%;随着国内大型医疗终端客户数量的持续增加,国内中大型机及流水线产品的装机增长,有利于带动公司国内试剂业务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海外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市场通过学术推广先行,搭建了国内外专家交流平台,有效提升了Snibe品牌的全球影响力。同时,公司将海外市场逐步细分,实施区域化管理模式,每个区域采用独立的营销、售后、市场及商务四位一体模式,强化产品销售与售后人员的联动,提升区域产品服务质量与能力。随着公司产品线扩充,海外渠道也不断增加,进一步提高了产品流通渠道覆盖的广度与深度。公司海外市场借鉴印度子公司经验,继续加大对重点市场国家的支持和投入及本地化运作,在意大利、罗马尼亚、沙特阿拉伯新设立3家海外全资子公司,并于2024年1月完成了印度尼西亚海外子公司的设立,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设立10家海外全资子公司(不含香港新产业及香港新产业控股),进而推动海外重点区域业务的持续增长。2023年,海外市场共计销售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3,564台,中大型发光仪器销量占比提升至56.73%,较上年同期增长20.19个百分点;随着海外市场装机数量的快速增长及中大型机占比的持续提升,为后续海外试剂业务的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海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36.16%,其中海外试剂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4.56%,海外仪器类收入同比增长16.91%;反映了良好的增长趋势。
随着MAGLUMIX3、MAGLUMIX6化学发光仪器的陆续上市,公司新一代X系列的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器已实现系列化,性能优异,同时拥有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对于公司开拓国内外各类型终端提供了重要产品支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MAGLUMIX8国内外累计销售/装机达2,653台。
报告期内,随着X系列及中大型发光仪器销量占比增加,公司仪器类产品毛利率提升至29.70%,同比增加了6.60个百分点;随着海外装机数量的不断增加,带动海外试剂业务收入占比不断提升,报告期海外试剂类产品收入占海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58.04%,同比增加了6.91个百分点,进而带动海外主营业务综合毛利同比增长9.86个百分点。国内和海外试剂类产品毛利率均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73.15%,同比增长2.6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96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7%,利润总额189,30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365.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董事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5.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饶微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饶微先生就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岱娜女士、伍前辉女士、张清伟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阅了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王岱娜、伍前辉、张清伟在审议各自独立性自查报告时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各子议案的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96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7%,利润总额189,30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365.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3%。
公司2023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4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49.34亿元,增长率25.56%。近年来公司经营稳定,主营业务保持较好增长态势,预计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将保持稳定,公司持续增加研发费用的投入,同时加强对各项费用支出的管控,提高运营效率。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用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际核字第2400174号)。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减少权益分派手续费,同意对股东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饶微、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饶捷、翁先定全部/部分应分配的现金红利进行自派。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大际审字第2400173号,同意公司按照审定后的数据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3、完成超高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MAGLUMIX1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BiossaysC10、全实验室智能化流水线等产品的国内注册;
4、完成主要小分子夹心法项目复合物抗体研制和试剂工艺定型,取得一批小分子项目注册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内审部编制的《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多家合作的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饶微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的《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关联委员饶微、饶捷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董事长饶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饶捷为饶微的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于2023年6月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的责任险即将到期。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董监高责任险。具体续保方案如下: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2年9月竞拍取得了坪山区研发生产基地四期(新产业生物运营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新产业生物运营大厦项目建设论证。本项目投资总预算简要汇报如下:
新产业生物运营大厦的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紧邻公司新产业生物研发大厦(三期)。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65,000.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项目将于2025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参与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竞拍取得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宗地编号为G14304-0269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根据本次拍卖相关公告、须知等规定,公司已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额,取得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正在与有关部门完善手续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星空体育app下载。本次参与竞拍事项已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需要,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将作为公司产品产能扩充、营销中心和职能中心储备用地,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董事会议室召开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2104会议室。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没有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5.经全体与会监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刘登科先生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向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96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97%,利润总额189,30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365.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3%。
公司2023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对2024年度市场情况的预计,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49.34亿元,增长率25.56%。近年来公司经营稳定,主营业务保持较好增长态势,预计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将保持稳定,公司持续增加研发费用的投入,同时加强对各项费用支出的管控,提高运营效率。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用于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公司发展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同意公司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减少权益分派手续费,同意对股东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饶微、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饶捷、翁先定全部/部分应分配的现金红利进行自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深圳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大际审字第2400173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于2023年6月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的责任险即将到期。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保董监高责任险。具体续保方案如下: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条件下,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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